中央政府网站| 贵州省政府网站| 个人中心|
适老化及无障碍浏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常见问题 » 贷款问题
公积金我知道第一百一十八期之还款方式变更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该如何变更?本期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还款方式变更的相关政策

一、变更还款方式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还款满1年且近1年无逾期记录;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均未解除对冲扣划协议;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在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正常、近6个月(含申请当月)单位未缓缴且本人住房公积金已正常汇缴。

二、柜面办理材料: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部申请办理。

三、其他规定:

1.每笔公积金贷款只能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只有借款人无共同借款人的,如借款人未解除对冲扣划协议,由借款人本人申请办理。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均未解除对冲扣划协议的,双方应同时到柜面申请办理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或由其中一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柜面申请办理。          

3.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死亡的,只能由另一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配偶死亡证明到柜面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只有借款人无共同借款人且借款人死亡的,该笔公积金贷款不得办理还款方式变更。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作者:龙潜淑

一审:何 嵘

二审:罗 蓓

三审:黎安富

四审:王成英

终审:艾明勇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