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网站| 贵州省政府网站| 个人中心|
适老化及无障碍浏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常见问题 » 提取问题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租住商品房提取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本期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提取业务指南之租住商品房提取的相关解答

一、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

2.提取人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

3.提取人本年度未发生过销户提取、突发事件提取以外的提取行为。

二、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申请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件原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三、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限、频次、额度:

在租期内职工及其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各申请提取4次,夫妻双方每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出18000元。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作者:龙潜淑

一审:何 嵘

二审:罗 蓓

三审:黎安富

四审:王成英

终审:陆仕海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