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遵义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有29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主要包括:
1.《遵义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2.《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计划及管理费用预算的报告》;
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延长“又提又贷”执行时间的报告》;
4.《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设6个科室,14个县(市、区)管理部。核定编制71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29人,其中,在编69人,非在编6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102家,净增单位873家;新开户人数3.41万人,净增人数1.11万人;实缴单位8652家,实缴人数48.49万人,缴存额115.6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9%、下降0.31%、增长5.64%。2025年末,缴存总额998.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10%;缴存余额341.90亿元,同比增长9.9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5年,25.53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4.81亿元,同比增长4.7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31%,比上年减少0.61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656.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699笔44.3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04%、增长4.51%。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6.71亿元,同比增长6.37%。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75万笔577.66亿元,贷款余额270.8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90%、8.31%、2.8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9.20%,比上年末减少5.4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5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757笔28201.7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24624.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6626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74笔11708.2万元,累计贴息642.08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7.36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3亿元,1年以上定期1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9.35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86459.78万元,同比下降2.41%,其中,存款利息8189.8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78257.09万元,其他12.8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54612.40万元,同比增长8.27%,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49207.24万元,归集手续费2209.5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130.33万元,其他65.33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5年,增值收益31847.38万元,同比下降16.54%。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59.3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703.47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384.53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000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079.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0645.7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703.47万元同比下降7.8%。其中,人员经费1870.86万元,公用经费176.71万元,专项经费655.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3384.77万元,不良率0.12%,其中,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079.8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5.53%,非企业单位占43.63%,灵活就业人员占0.84%。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8.16%,非企业单位占41.54 %,灵活就业人员占0.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1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8.46%,租赁住房占7.62%,老旧小区改造占0.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4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55%,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76%。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26.7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2.33%,比上年末增加0.99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9.59%,购买二手房占30.4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4.40%,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5.60%,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6.9%,30岁-40岁(含)占36.32%,40岁-50岁(含)占13.66%,50岁以上占3.1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8.1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21.86%。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8.92%,比上年减少2.1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一是增加租房提取频次和额度,租房提取频次由每年提取1次调整为每年提取不超过4次,租房提取金额上限由12000元提高至18000元;二是实施“又提又贷”,支持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三是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四是加大保障性住房贷款支持力度,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五是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在最高贷款额度上向多子女家庭适度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我中心机构及职能、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均无调整和变更。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情况:缴存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3406元、2130元,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最高均为12%、最低均为5%。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继续执行“又提又贷”政策(从2025年3月31日至2027年3月31日)、取消非夫妻共同购房按比例提取的限制(非夫妻关系共同购房的,取消按备案通知书明确购买人占有比例提取限制,由共同购房人自行约定提取比例)。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优化“商转公”政策(放宽申请条件,每月受理名额由600个增加至1000个,将申请对象扩大至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优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由原来的先过户再申请贷款,调整为先申请贷款,审批通过后再办理过户和抵押手续)。
调整政策中,涉及提取类“取消非夫妻共同购房按比例提取的限制”以及贷款类3项政策于2025年12月23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顺利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深入贯彻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全面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深化在线服务效能,持续优化互联网渠道的多端协同,有效畅通职工咨询、诉求渠道,不断提升服务响应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新增“物业费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等线上功能,累计实现28项归集业务、14项提取业务和14项贷款业务网上办、指尖办,13个跨省通办事项全程网办。2025年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自助终端、支付宝等多元化线上渠道共办结线上单位业务83047笔95.53亿元,个人业务136480笔19亿元,网办率98.19% 。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在贯彻落实贵州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中,坚持数据赋能,以“数据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为目标,通过流程重塑和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在全省率先做到房产交易的贷款申请、征信核查、银行用印、抵押登记、税费申报等事项集成办理。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技术科科长王小驹同志荣获“2025年遵义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中心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立案办理其他类行政执法案件19件,已作出行政执法处理决定或已处理结案的共18件,处于行政执法处理过程中的1件。全年共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住房公积金处罚案件2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件,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法律适用准确,未出现程序违法或定性错误问题。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5年中心因违规违纪受处理人员2名。
2026年3月27日